关于公开征求《石家庄市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公告
2024-08-08 15:43来源:石家庄市地方金融管理局
发布时间:2024-08-08 15:43 |
来源:石家庄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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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》(国发〔2023〕11号)、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〈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〉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24〕9号),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规模、提升利用外资质量,推动国际资本参与我市建设,鼓励和引导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(QFLP)促进我市股权投资、创业投资基金市场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》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石家庄市地方金融管理局起草了《石家庄市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征求意见时间至2024年8月15日止。
电子邮箱:jrfzgh@163.com
特此公告。
石家庄市地方金融管理局
2024年8月8日